e租寶曝500億元龐氏騙局,超95%項目虛假
http://m.cn.nytimes.com/business/20160202/c02db-chinalend/zh-hant
在我看來,P2P就是跟台灣以前常見的民間互助會很像,樓上揪樓下,阿爸揪阿嬤的借錢模式,只是平台上改成用線上的方式,但問題也就是出在線上的模式,怎麼說呢?
以前的民間互助會,主要成立的動機,是為了讓身邊有急用的親朋好友方便取得資金,而不用透過銀行或農漁會較為繁瑣的程序,既然是親朋好友,所以多半沒有彼此簽訂任何的契約,而當有人急需用錢時,所願意付出的成本也自然比較高,這也就是一種個人貸款對個人貸款(Person to Person,P2P)。
現在改成線上平台,由平台業者進行借貸雙方的媒合工作,問題自然就來了:
首先,過去互助會因為主要是親朋好友左鄰右舍,所以基本上在區域已經限制住了,再加上彼此之間的信任關係,在情感上也是有所牽制的,要是欠錢不還甚至騙錢,在親友面前信用破產是相當沒面子的事;但是現在只要上網就可以快速的借到錢,而且借錢給的人可能是青海省的某人,道德風險當然大增。
而這點,平台業者宣稱,他們會對於借錢的人進行信用調查,但是在這點上,債權人要如何查證?要求提供擔保嗎?平台為了賺取服務佣金,有沒有可能聯合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造假?
另外,有平台是採取甲借乙,由丙還的模式,宣稱不用擔心拿不到錢,甚至還可以提早拿到錢,但,這不就是借新債還舊債的觀念?老實講這也是現今銀行的做法,這樣的方式沒問題的前提是在於,金流資金鏈不斷裂的情況,所以我們也就可以看到,採取這樣模式的平台,要能存活下來要嘛要持續有新的借還款客戶,要嘛就需要新的資金融資挹注,本質上是大者恆大,撐久就贏的概念。
再來,我們想想哪些人會需要採取P2P的借貸模式?
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信用不佳的人呀!因為如果是小額借款,跟你的親朋好友借就可以了,為何需要上網找陌生人借利息可能比較高的錢?
而若是大額借款,或許是銀行放款門檻高而無法順利借到款項,只好轉向民間或是網上P2P平台來借款。
之後又發展出來新的P2P模式,就是改成P2B(Person to business),也就是集合個人的閒置資金,提供企業進行借款週轉之用,通常企業跟這類平台借貸,利率比跟傳統銀行的來得高,平台則是賺取利差或是服務費用。
這裡又出現了幾個問題:
- 哪些企業會放著利息較低不跟傳統銀行借貸,轉而向這些平台上的一群陌生人借錢?第一個想到的可能就是信用不佳,或是擔保不足而無法向傳統銀行取得足夠的資金貸款,第二是臨時資金需求,銀行放款門檻高,查核流程繁複緩不濟急。
- 要怎麼確保企業的信用沒有問題?就算是有提供擔保品,若是遠在天邊,該如何進行估價?
- 若是企業違約,擔保品不足以賠償,又是誰該負起後續責任?
金融業的重點就是信任的建立,從事P2P平台業者,以及買賣雙方要如何建立信任機制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過去區域性可以方便控制風險,一旦全國化甚至全球化,再藉由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風險轉嫁,自然容易變成越避越險,且一旦進行風險轉嫁,道德風險也隨即而來,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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