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美國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伊拉克巧取豪奪
威廉•恩道爾
資料來源: http://blog.sina.com.cn/engdahl

2004年11月21日,在如何處理伊拉克政府所欠大約390億美元外債(主要是欠工業化國家的)這個問題上,由債權國政府組成的巴黎俱樂部的主要代表發佈了一份公告。那些外債是薩達姆統治下伊拉克拖欠的大約1200億美元外債的一部分。儘管薩達姆政權已被推翻,華盛頓起初並不打算宣佈把這些舊債一筆勾銷。

在美國的伊拉克債務特別談判代表詹姆斯•貝克的強大壓力下,參與巴黎俱樂部的各國政府才就390億美元的伊拉克國家債務達成了新的協定。貝克絕對是個談判高手。通過向最高法院上訴,他策劃了2001年小布希的成功當選。他還是布希家族最親近的顧問之一。

在隨後與經合組織盟國極為高明的討價還價當中,美國政府成功施壓,高高興興地將伊拉克所欠巴黎俱樂部債權國的舊債大筆勾銷。原因很簡單:這些債務大部分是欠俄羅斯、法國、日本、德國和其他國家的。美國在總債務中只占很少的22億美元。

巴黎俱樂部成員國發表了一份官方新聞公報:
各債權國的代表意識到伊拉克共和國的特殊形勢及其在未來歲月裏有限的償還能力,同意作出債務處理,以確保其債務的長期可持續償還能力。

為了這一目的,他們建議本國政府作出如下特殊處理:
立即取消部分後來發生的利息,涉及2005年1月1日時累計債務的30%。剩餘債務將延期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標準計畫批准之日。這次減免將勾銷所欠巴黎俱樂部389億美元總債務當中的116億美元;

一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標準計畫獲得批准,將實施30%的債務削減。剩餘債務將按23年期重新安排償還計畫,其中包含一個六年的寬限期。這一步驟,將再削減累計債務116億美元,使減免比例增至60%;

巴黎俱樂部債權國同意,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委員會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標準計畫實施的三年評估完成之後,再給予最初債務總額20%的減免。

伊拉克債務的減免,是與伊拉克嚴格遵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標準計畫”這一條件密不可分的。在債務減免過程中,作為主要佔領者的美國慷慨地勾銷了薩達姆欠俄羅斯、法國、中國等國家的債務,這些國家是華盛頓的對手,曾反對向伊拉克開戰。這個標準計畫與應用于印尼、波蘭、克羅地亞、塞爾維亞、阿根廷和蘇聯解體後的俄羅斯的計畫是一樣的。它命令伊拉克將其經濟主權移交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技術官僚,而這些官僚實際上是受美國財政部和華盛頓當局有效控制的

雪上加霜的是,在薩達姆時代伊拉克所欠的舊債是各國政府所說的“惡意債務”,即在未經人民同意下發生的、不符合人民利益的(簡而言之,就是不合法的)債務,就像已經不存在的蘇聯的債務一樣。但是美國、英國和其他巴黎俱樂部成員國並不在乎這個。這種債務是控制“新”伊拉克、迫使其向“自由市場”轉型的有用武器。轉基因種子和農業的工業化將處於這種強迫性變革的核心。

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是符合“華盛頓共識”(Washington Consensus,在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在走向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和東歐轉型國家急需經濟改革,以擺脫傳統的內向型發展戰略的影響。總的來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有兩種辦法:一種是漸進式的改革,一種是所謂“休克療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是贊成“休克療法”的,這兩個組織的觀點被稱為“華盛頓共識”。——譯注)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計畫的頭等大事。自由市場企業制度也是2004年4月聯軍駐伊臨時管理當局“100項命令”的核心。這絕非巧合。

我們可以恰如其分地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稱為“全球化的員警”。自從20世紀80年代的債務危機以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發展中國家強制實施了債權國要求的殘忍的緊縮和償債計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債務條款被用來強迫各國將它們最為珍貴的經濟資產拱手轉讓給外國利益集團,以便償還越來越多的債務。

通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這些措施都得到了龐大的銀行業和私人利益集團的鼎力支持。他們系統地強制實施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取消糧食、衛生和能源的公共補貼,削減公共教育開支。因此,使跨國公司得以主宰戰後伊拉克的每一項政策,都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佈雷默頒佈的法律來具體落實:精簡國家機構、彈性的勞動隊伍、開放邊界、稅收降至最低程度、對資本流出伊拉克不加控制、沒有關稅、對外國人的所有權比例不加限制。

伊拉克人民將失去成千上萬的工作崗位,外國產品將把伊拉克本國的產品逐出市場,其中糧食就是一個主要目標。在強制實施的法規和外國競爭的重壓之下,本地企業和家庭式農場毫無競爭的能力。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件的受害國通常都不可避免地被迫使本國經濟向出口轉型,以便賺取美元來償還債務。這樣做換來的“胡蘿蔔”通常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放“拯救”貸款或者說“救援”貸款的承諾。而胡蘿蔔背後的“大棒”就是發出這樣一種威脅:如果債務國拒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條件,它將被永久列入黑名單,得不到任何國外貸款。

伊拉克也不例外。美國授意下的伊拉克大選,其目的就是確立一個合法的舞臺,以便將伊拉克政府置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嚴格的控制之下。實際上,這使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處於“中立”的位置,負責監督伊拉克嚴格遵守佈雷默的“100項命令”。這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能夠迫使伊拉克加入華盛頓的“自由市場”全球願景。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計畫在2005年1月30日伊拉克大選之後的某個時候,與伊拉克新政府達成一項特殊安排。由於減免伊拉克的大量外債需要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點頭,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與伊拉克領導人的談判中處於相當有利的位置。

聯合國安理會第1483號決議賦予了佈雷默管理被佔領的伊拉克的權力,但這本應歸屬國際法的管轄範圍。可見,佈雷默的“100項命令”和經濟“休克療法”,是在完全違反國際法的情況下實行的。

隨著對伊拉克私有化的抗議和針對美國在伊企業暴力活動的蔓延,掩蓋這種令人難堪的事實變得迫切起來了。因此,佈雷默急匆匆地返回華盛頓,與總統討論接管伊拉克經濟的新方案。其結果是組成了阿亞德•阿拉維為首的臨時政府,並宣佈伊拉克將在2005年1月舉行大選。阿拉維,這個美國一手扶植起來的、曾經多年為中央情報局工作的門徒,將“合法地”執行非法的佈雷默法令。

按照在伊拉克以“佈雷默法律”而聞名的《第39號命令》,伊拉克的各個行業和所有市場將在幾乎沒有限制的情況下向外資開放。這些法律的制定方式,使得無論是臨時政府還是隨後的任何一屆伊拉克政府都很難撤銷或廢除這些政策。

確實,佈雷默用伊拉克臨時憲法第26條鞏固了“100項命令”,臨時憲法中的第26條,確保了在主權被移交給臨時政府之後,臨時政府將無權改變佈雷默的法律。此外,美國親手挑選出來的親美派被佈雷默安插到了伊拉克的各個部門之中,並有權淩駕於隨後的任何一屆伊拉克政府所做的任何決策之上。

遍佈于伊拉克各地的13.2萬美國部隊,堅守在2003年後建起的14個新軍事基地上,這就是上述這一點的保證。對於華盛頓在伊拉克使用“播撒民主的種子”這種冠冕堂皇的話到底意味著什麼,大多數伊拉克人到了2004年底已經很清楚了。這種種子與普通伊拉克公民獨立決定自己命運的能力毫無關係。

在2004年6月權力從佈雷默的聯軍駐伊臨時管理當局正式移交給以中央情報局的寶貝兒阿拉維為首的伊拉克臨時政府之後,後者同意接受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強加的“開放”來換取債務減免。因此,2004年9月在伊拉克中央銀行行長沙拉比和財政部長馬赫迪發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意向書”所附的備忘錄中,這些人表達了這個美國扶植的政府“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急迫心理。

“新的金融部門立法將為建立現代金融部門鋪平道路。”這封意向書這樣吹噓道。意向書接著寫道:“三家外國銀行已經獲准開展業務”,而且“若干外國銀行對獲得伊拉克私營銀行的少數股權已經表現出興趣。”其中一家銀行是倫敦的滙豐銀行,這是世界最大的銀行之一。

強迫對伊拉克的糧食生產進行改造,使之種植擁有專利的轉基因作物,這是孟山都和其他轉基因巨頭所作所為的最突出的例子之一。通過這些方式,它們將轉基因作物強加給了不情願和不知情的世界人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法意PHIGROU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