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管抗議  

  

217日,星期五,美國參議院所通過的環境保護部部長布魯特(Scott Pruitt)宣誓就職。他極有可能是美國有史以來最有爭議的部長,原因沒有其他,正是因為布魯特在奧克拉荷馬州的司法部長任內,多次堅決反對這個部的存在。如今宣誓就任部長,豈不荒唐?

不用說這又是川普的傑作,但是這回可不是亂搞的戲碼,而是寓意頗深的規劃。為了讓大家清楚地理解本任命案的含義,我將這件事情分成如下三點進行分析。它們分別是,第一,總統任命權顯威風;第二,能源利益團體的合作;三,保守人士對環境的認知。

總統任命權結合國會多數的結果

首先是總統的任命權。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憲政國家,其中,總統代表行政權而且在組成治國的內閣中,是唯一具有提名閣員權力的行政最高長官。在這個憲政體制的規劃下,講求權力制衡的美國憲法,設立了一道立法權的保護閘,就是總統的任命權必須受到參議院中100名議員之百分之五十的贊同。

這個憲政設計的理念很好,但是它是純粹理論性的。這意思也就是說,只要有總統的提名與人民多數的認可,不論誰都可以擔任部會首長,包含本身就反對這個部會存在的人。布魯特剛好就是這麼一位人士。

布魯特對環境保護的觀念,而這個觀念剛好就是本部的名稱。當然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很荒唐,但相較於川普上任近一個月以來的表現而言,這好像也不算什麼。不過,參議院持反對意見的民主黨議員可不這麼想,他們氣憤地霸占地板一夜,理由竟然是抗議布魯特在兩年前拒絕配合被裁定交出與石油公司私下討論的電子郵件。

反環保者卻當了環保部長

這個抗議也引發了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州法院法官在週四所做的判決,裁決布魯特應該在下週二交出這些郵件,以昭公信。結果,參議院逕行投票,比數是5248,共和黨再度展示了多數暴力,以過半數的事實,通過了布魯特的任命。這個任命的意義,雖僅是第14個川普所提名內閣中的部長,但影響深遠。

環境保護部的工作同仁紛紛發起抗議活動,以書面的方式表明,他們對於布魯特的不信賴。他們的理由有兩方面:一是長遠的,另一是眼前的。長遠的部分是,布魯特代表美國那些懷疑全球暖化是有科學證據的人。雖然布魯特不像川普那樣,認為整個全球暖化所導致的環境保護論述根本是笑話,但他基本上並不認為,在過去8年來,歐巴馬總統針對環境與水源政策的想法是正確的。眼前的問題就是,他與石油公司到底進行了什麼樣的電子郵件,討論了哪些事情,為何這麼神祕,讓他幾年來都不敢公布信件內容呢?

究竟這些信件中包含什麼祕密?我們當然是不得而知,不過從川普在競選期間就反對歐巴馬停建兩條油管開始,到就任後立即宣布恢復建造油管來看,這些動作已經間接地告訴我們,它們與布魯特的一貫立場不謀而合。我們可以說,這兩條油管的建造自然與美國的石油經營者息息相關,那麼建造這兩條油管的爭議到底在哪兒呢?

油管穿過印地安原鄉

川普計畫從起建造的油管有兩條,一條是達科他油管(Dakota Access Pipeline),另一條叫做Keystone XL油管。後者的爭議已經發生了一段時間,主要是從加拿大亞伯達一條筆直的油管,將開採加拿大的石油沙所提煉的石油,經過非常長的油管,從加拿大輸送到美國德州。其中施工的部分,也就是直接由加拿大取一條直線油管到達內布拉斯加州,施工的距離大概有1900公里;施工後每日可以輸出83萬桶原油。

因為施工的地點多為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環境保護人士認為,這項工程對於當地生態的破壞極大,所以長期以來一直有人反對興建。在歐巴馬總統任內,他還下達停止興建的行政命令。達科他油管的爭議則是因為這條每日運送47萬桶原油的油管,經過北達科達州與南達科達州然後到達伊利諾州。在這條油管興建的途中,經過了美國原住民立岩蘇保護區(Sioux)。這等不敬的行徑,讓原住民立岩蘇族竭力反對,無論如何就是不讓美國行政單位在他們的生活範圍中建立這條油管。因為這些環境與文化保護的因素,所以在歐巴馬總統任內,環境保護部都建議停止興建油管,而且這個建議也獲得總統的正面回應,下令停建。

爭議回歸宗教信念

這個讓決定讓致力於發展美國經濟的川普大為惱火。他認為,興建這兩條油管可以為美國創造28000個工作機會。因為這個緣故,所以在上任後的第一週,川普就以這條油管所運送的原油發展的工業必須使用美國鋼鐵為理由,要求重新建造這兩條油管。雖然總統沒有權力做最後的決定,但是在搬開環保部的意見這塊石頭後,興建油管極有可能在爭議中進行。

我們最後要分析的是,為什麼這些打著保守主義招牌的人士,對於環境保護有著這麼不同的認知呢?答案當然是他們的宗教信念。保守人士的基督教信念告訴他們,自然是神所創造的,而且這個創造是為美國人所提供的恩典,人千萬不要以為有能力對神的創造做出要或不要的判斷。因為這不但是對神不敬的,而且也是枉然的。從川普的觀點來講,這個不敬神的做法,也極有可能對於美國的工業發展,構成傷害。

 

【作者簡介】苑舉正

 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曾兼任台大哲學系系主任。精通中、英、法語,台灣哲學學會副會長。1981年畢業於台灣東海大學政治系,1983年赴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院攻讀哲學,獲得哲學學士(1984年)、哲學碩士(1988)以及哲學博士(1995)學位。

 目前出版中英文研究論文40餘篇,專長為:科學哲學、科學方法論、社會科學哲學、政治哲學,對索羅斯的老師卡爾波普哲學有深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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