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夏則資皮、冬則資絺、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
看完前二篇文章後:
2012.12.25 二部曲-人取我與篇/賈乞敗-爆大量,成交多少金額算危險? 
2012.12.22 一部曲-人棄我取篇/賈乞敗-窒息量出現該買進嗎?新低量必有新低價嗎?

我們再來重新體會范蠡的智慧…

范蠡是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還是一位傑出的商人,被譽爲“治國良臣,兵家奇才,商人始祖。范蠡出身於楚國.宛。出身貧賤,但博學多才。與楚宛令-文種相識、相交甚深。因不滿當時楚國政治黑暗、非貴族不得入仕而與文種一起投奔越國。當時越王勾踐處於窮途末路之際,吳王夫差爲報父仇與越國決戰,越王勾踐大敗,僅剩5000兵卒逃入會稽山。范蠡勸勾踐,“人待其時,忍其辱,乘其敗……”“持滿而不溢,則與天同道,上天會佑之;地能萬物,人應該節用,這樣則獲地之賜;扶危定傾,謙卑事之,則與人同道,人可動之。”他向勾踐慨述“越必興、吳必敗”之斷言,進諫:“屈身以事吳王,徐圖轉機。”

被拜爲上大夫後,他陪同勾踐夫婦在吳國爲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礪堅,君後勿悲,臣與共勉!”是越國“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策劃者和組織者。爲了實施滅吳戰略,范蠡親自跋山涉水,訪到德才貌兼備的奇女子—西施,在歷史上譜寫了西施獻身吳王,裡應外合興越滅吳的傳奇。

但功成之後,范蠡卻悄稍逃離越國,只留一信給文種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爲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范蠡有識人之明,早與西施一起泛舟齊國。但文種不信,沒有離開越國,只是稱病不朝。而後越王猜忌,終遭賜劍,死於越王劍下。

其後范蠡帶領兒子和門徒在齊國海邊墾荒耕作,兼營經商,沒有幾年,就積累了數千萬家産。范蠡的賢明能幹被齊人賞識,齊王把他拜爲相國。他嘆:“居官致於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對於一個白手起家的布衣來講,已經到了極點。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兆。於是歸還了相印,散盡了家産,送給知音好友同鄉鄰金,秘密離去,到陶地住下來,自稱陶朱公。

陶地居於“天下之中”,東鄰齊、魯;西接秦、鄭;北通晉、燕;南連楚、越。為最佳經商之地,范蠡實行其「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經商之道。沒出幾年,又成巨富,

范蠡,除了輔佐越王勾踐成就大業、功成身退等事迹之外,司馬遷還在《史記》中講了一件事:
范蠡次子因殺人而被囚禁在楚國。范蠡說:“殺人償命,該是如此,但我的兒子不該死於大庭廣衆之下。”於是就派少子前去探視,並帶上一牛車的黃金。可是長子堅持要替少子去,並以自殺相威脅。沒辦法,范蠡只好同意。過了一段時間,長子帶著次子的死訊回到家。家人都感到悲哀,唯有范蠡獨笑說:“我早就知道次子會被殺,不是長子不愛弟弟,是有所不能忍也!他從小與我在一起,知道爲生的艱難,不忍捨弃錢財。而少子生在家道富裕之時,不知財富來之不易,很易棄財。我先前决定派少子去,就是因爲他能捨棄錢財,而長子不能。次子被殺是情理中的事,無足悲哀。”這可謂“三聚三散”。”

雖然,與西施泛舟五湖只是民間傳說。但期間三次經商成巨富、三散家財,足以為傳奇。

以上編寫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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